首頁 明末好國舅

第256章 大國表現

第253章大國表現

弘治朝關於朝貢的規定,其實已經說明大明怎麽賺錢了。

畢竟,所謂“貨物,以十分為率,五分抽分入官司,五分給還價值”裏,五分抽入官司,用後世的話來講,那就是大明朝廷要收外來國家的“朝貢稅”。

而且,這稅是強製性的,是天朝上麵讓你朝貢的門檻,不交那就對不起了,你就沒資格朝貢。

所以,大明朝廷作為天朝上國,真正要給外來番國還禮的,也就是以他們所上貢貢品的一半為基礎,用這一半價格的數倍回禮。

當然,說到這裏,似乎明麵上,大明朝廷還是虧,畢竟就算以貢品的一半為基礎,隻要給番國三倍其貢品的貨物,那麽大明朝廷還是虧啊!

其實不然,這裏麵,明朝精明的文官,也在交易價值裏,玩起了花樣,畢竟,掌握計價權的是大明,可不是那些番邦小國。

例如,一件物品,本來隻價值大明寶鈔十萬貫,可明朝官員卻說它價值二十萬貫,這肯定會讓那些朝貢的番國使者笑醒,因為這意味著他們收到的禮單要最起碼有數十萬貫的收入。

然而,他們收到的禮單上,一件原本大明價值五千貫的瓷器,恐怕就會標準一萬貫甚至兩萬貫的價值,這麽一來一回增減雙方進貢物品的價值,大明成熟的朝貢製度,根本不會賠什麽錢。

畢竟,有事先所抽取的五成“朝貢稅”在,哪怕大明在回禮中吃了些虧,可有“朝貢稅”相抵,那還是賺的。

甚至於,很多時候,大明朝廷會用大明寶鈔去回賞那些進貢金銀的番邦,這無形又賺了一筆。

畢竟大明的寶鈔價值幾許,了解的人知道,它到底在朱元璋爛發大明寶鈔後,貶值到什麽程度。

那些進貢的番國拿了寶鈔基本沒用,去民間想用寶鈔買低廉貨物,都沒人會收,所以隻能按照大明朝廷給的貨物清單,買那些高昂的大名定價貨物,這般看來,大明依舊會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