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章球鞋代言合同
錢多多在奧運會上的表現,讓他在中國的人氣飆升,
這也引來了不少的體育用品公司以及其他公司想要簽下他做為品牌代言人。
他的經紀人莫妮卡就收到了十幾份的代言邀請。
錢多多讓她先重點接洽球鞋代言合同的談判,其他的暫緩一下都可以,畢竟他現在馬上就要進入聯盟了,穿什麽樣的鞋子上場打球,是個問題。
何況他現在也需要錢去做一件事,他的錢大部分都壓在一些投資上,他自己手裏的餘錢基本都花得七七八八了,他能抽調出來的資金不多。他都還沒給自己買啥大件呢,花的錢都沒花在自己身上。
所以他希望莫妮卡盡快的將球鞋合同談下來,拿到代言費用。
不過對於莫妮卡第一個接觸的公司耐克給出的報價合同,他可不大滿意,
耐克隻願意給他提供一份四年200萬美元的代言合同,也就是一年五十萬美元。
這份合同報價合同要是細究起來,在NBA聯盟當中其實還不算太差的。
球鞋代言合同,最頂尖的檔次是能擁有自己的“簽名鞋”,這放眼整個NBA也不過寥寥可數的十來個人而已。
像科比、詹姆斯、杜蘭特等這些超級巨星,品牌方才會願意為他們出“簽名鞋”,說白了,就是帶貨能力出眾。
現在錢多多隻是一名新秀球員,雖然在奧運會上打出了驚人的表現,在中國名氣很火,但是耐克可不認為他達到了這個檔次,自然不會給他一份超級巨星的代言合同。
想當年,在CBA的時候,耐克給姚明的合同是四年20萬美元,2003年姚明成為NBA狀元秀,耐克也隻願意給他提供一份四年160萬美元的合同。這麽相對來看,耐克給錢多多四年200萬美元,比當初開給姚明的那份合約可是高了的。
對於這樣的一份合同,錢多多顯然是不滿意的,覺得這是一份品牌代言合同中的童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