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疑點重重的案件
根據現場四個人的講述,和對現場的勘查之後,警方暫時認定嫌疑犯為朱宏放和楊學文兩個人。
首先,在死亡現場發現了一個帶血的磚頭,警方技術科的檢查之後發現,造成沈軍死亡的凶器就是這塊磚頭,在磚頭上發現了朱宏放和楊學文兩個人的指紋,還有死者沈軍的指紋,除此之外沒有第四個人的指紋。
然後,警方采集了朱宏放和楊學文兩個人衣服上的血跡樣本,跟死者沈軍的血跡樣本進行了比對,比對結果確定他們二人衣服上的血跡就是死者沈軍的。
由此可見,殺害沈軍的肯定就是朱宏放和楊學文兩個人的其中一個,或者他們兩個人都是殺害沈軍的凶手,但是在審訊室裏,朱宏放和楊學文一致的認定對方就是殺人凶手,而自己是無辜的,這讓負責審訊的刑偵二隊陷入了僵局。
如果按照正常的流程,有物證和人證在,其實可以判定他們二人有罪,但是,到底是朱宏放殺的人,還是楊學文殺的人,或者說是他們二人合夥殺的人,現在還不清楚,這起案件調查到這裏,疑點還有很多。
第一,給朱宏放,楊學文,沈軍三個人留字條的人是誰,這個人從始至終都沒有出現過。
第二,在三個人前後來到這家廢棄工廠的時候,迷暈他們三個人的是誰?是不是給他們留下字條的那個人。
第三,沈軍是被他人殺死的這一點已經確定無疑了,但是,究竟是朱宏放和楊學文兩個人誰殺死的,這一點很值得探究,盡管現場找到了殺人工具還有兩個人證,但是殺人動機是什麽?如果說,是為了那幾箱高度家釀白酒,可是,三個人從始至終都沒有看到那幾箱白酒,而警方在現場搜查的時候也沒有發現那幾箱白酒,這一點說不通。
第四,如果說不是朱宏放和楊學文殺的人,那麽會是誰殺害的沈軍?難道是那個給三個人留字條的人?還是等到三個人來到現場,迷暈他們的第四個人?可是,這個人為什麽要殺害沈軍呢?如果他隻是為了殺害沈軍,為什麽又要把朱宏放和楊學文騙到這裏呢?難道是為了嫁禍給他們?可是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麽隻要找來他們其中的一個人就可以了,這樣那第四個人在殺害沈軍之後,就可以直接嫁禍給朱宏放或者是楊學文了,沒必要像現在這樣,讓警方的調查陷入僵局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