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發現端倪、確定邱經理的身份
曆史上各種懸案之所以難以偵破,主要還是因為想說啥哦,證物少,沒有規律可言。
像陳誌案件之所以時隔十一年,還久偵未破,也是如此,許琅根據之前警方的調查取證和各方麵的信息匯總,有一個大膽的假設,假如陳誌真的是被傳銷組織裏的某個人殺害的話,那麽很有可能是**殺人,許琅之所以有這樣的推測,有以下幾個證據可以支撐。
第一,陳誌是第一次來S市,也是第一次接觸傳銷組織,他除了認識同樣在傳銷組織裏的大學同學蘇佳怡之外,傳銷組織裏的其他人,陳誌一個都不認識,既然不認識,那麽就不可能在短短的接觸的那段時間,有什麽深仇大恨,激烈到不可調和的矛盾,因此,排除仇殺。
第二,陳誌死後,雖然他的手機也沒有在被使用過,號碼早就因為欠費而被注銷了,陳誌的銀行卡和存折裏麵的存款,根據警方調查,哪怕時隔十一年之久,裏麵的錢,到現在還一份未動,一共有一萬八千多六十八塊錢二,有零有整的,由此可見,陳誌不是因財而喪命的。
第三,陳誌在傳銷組織裏,除了認識蘇佳怡之外,其它人一個人都不認識,而傳銷組織裏雖然有女的,但是也在少數,陳誌長相不是特別出眾,不可能才到傳銷組織裏麵就勾搭到了一個女孩子,如果陳誌真有這麽魅力的話,也不會再大學和工作期間,還沒有談過一次戀愛,沒有一個女朋友,因此,陳誌因情被殺,基本也可以排除。
綜上所述,陳誌被害應該屬於**作案,當然,前提是陳誌真的是被傳銷組織裏的人給殺害的,如果許琅的假設成立,那麽一個新的疑點就出現了,傳銷組織裏麵那麽多人,到底是誰殺害了陳誌,是一個人,還是多人共同殺害了陳誌?如果是一個人殺害了陳誌,那麽其它人知不知情呢?如果是多人殺害了陳誌,那麽他們究竟為什麽這麽做呢?難道是陳誌發現了傳銷組織裏麵哪些不可告人的真相不成?或者說,陳誌在發現了蘇佳怡給自己介紹的公司是傳銷組織之後,就威脅或者敲詐邱經理他們不成?這一切,都還需要找到那個胡學明才知道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