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宋燕王

第12章 漏網之魚

第12章漏網之魚

在上報刑部的文書上簽名落印後,張知遠心中頗不平靜。

對他來說,小鬆坡血案隻能成功,不能失敗。成了倒還好說,若是敗了,得罪朝堂上一眾大員重臣,問責治罪是小,怕是前程也得斷送,永無翻身之日。

遞交刑部的文書飛馬去往臨安,但距離執行死刑的時間太短,肯定來不及在刑部核準的日期之前得到回信,在沒有得知回複之前,隻能當成刑部同意延後執行日期。如此一來,為這個案子犯的事可就多了,值得嗎?

答案當然是值得。無錯案,無冤案,這便是他對自己審案斷獄的最低要求,若連無錯無冤都做不到,那還不如掛印還鄉。

好在當天下午他便收到張鵬傳回的好消息,在江陵已經發現了莫大人的蹤跡,他會盡快找到莫大人。

莫大人活著,楊叢義就極有可能確實冤枉。張知遠現在最擔心的是陳如是能不能盡快抓回真正的盜匪,若楊叢義冤屈澄清,把他放了,卻又抓不回真凶,到時候不管怎麽辯解,刑部都不會善罷甘休。為今之計隻有想辦法幫陳如是早日抓到那夥凶惡的盜匪。

張鵬去了江陵,張知遠身邊現在無人可用,就是想幫陳如是也沒有人手可調。他打算先去牢裏看看見過盜匪的楊叢義,看能否從他口中得到有用的信息。

他進到牢中與楊叢義同處一室,隨即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並告訴楊叢義被他救出的莫家父女已經回到江陵,等得到莫大人的證詞,他馬上就可以洗清他的冤屈,讓他走出死牢。

楊叢義聽後十分激動,老道果然沒有騙他,真的讓人來救他了,老道在他心裏簡直就成了神仙一般的存在。

隨後張知遠又告訴楊叢義,拿到證據後可以放他出去,但要是這個案子抓不到真凶,作為現在唯一見過盜匪,且跟他們打過交道的人,他哪裏都不能去,隻能留在太湖縣,隨時聽候衙門傳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