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宋燕王

第28章 隱情

第28章隱情

眾人一聽說是要去懷寧深山辦案,抓捕逃犯,頓時炸開了鍋。天柱山群山連綿,逃犯若是有心躲在裏麵,一輩子也別想把他們找出來,就是找到他們的住處,在山林裏想要抓住他們也十分困難,天柱山的土匪也不是好惹的,搞不好小命就要留在深山裏。

於是便有人問道,“知縣大人,懷寧不是有許多駐軍嗎,為什麽還要我們去?”這個問題是許多人心裏的疑問,見有人問出來,便都安靜下來聽知縣老爺解答。

陳知縣道,“朝廷在安慶駐軍是為守護一方平安穩定,不致再起動亂,怎能為幾十個逃犯動用駐軍自亂陣腳。何況動用軍隊須得樞密院下令,兵部核實,程序繁雜不說,花費也巨大,眼下府庫空虛,戶部必然會反對,駐軍非戰時不能動用。況且在抓捕逃犯這案子上,駐軍幫不上忙,他們隻懂正麵交鋒,哪裏懂得追捕逃犯。因此這件案子隻能辛苦大家,事成之後李大人定然會酌情嘉獎。”

有人又問道,“知縣大人以為那些逃犯需要多久才能抓回來?”

陳知縣道,“本縣知道你們擔心何事,李大人說了,此事多則兩個月便可有結果。若到那時還不能結案,李大人會親自向上麵說明情況,請求協助,到時候自有上麵派人來管。你們不要想著偷奸耍滑,逃走的犯人中有二十多人是本縣人,若他們逃回來,對太湖縣危害甚大,你們要盡心竭力把逃犯追回。本縣人員精簡,能調動的捕快不足三十人,因此你們全都得去懷寧待命,一切聽從李大人調度。你們在這兒登記姓名,領取響銀路資。”

眾人雖然不太願意出遠門,但縣老爺發話就得依從,何況還是為安慶軍李大人辦事,跟著大官辦事發財可就更容易了,於是紛紛去登記姓名,搶著去懷寧發財。

楊叢義在深山裏生活過一年,再去深山倒也無所謂,不過要在山裏追逃犯,沒千八百人,毛都不可能見到一個。後世在山上追犯罪嫌疑人,動不動出動幾千上萬武警搜山,都還不一定能找到,天柱山的範圍那麽大,不派軍隊,想找到人,基本沒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