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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選代表的規則

第54章選代表的規則(1/5)

原本鄭芝龍認為,推舉幾個進京代表隻是很簡單的一件事,因為正如崇禎所說的,大部分的船主都要趕貿易季。

既然崇禎皇帝表現的這麽有誠意,邀請他們進京會談,並作出了安全保證。鄭芝龍本來打算著,如果代表人數湊不足,就讓自己兩個兄弟一起去京城見見世麵。

但是事情的發展卻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之外,不僅僅是幾個十八芝的首領想當代表,連一向低調行事的幾位海商頭領也表現出極大的興趣。當然這些人在意的不僅僅是麵聖的機會,他們更看重的是參與製定海外貿易規則的權力。

十八芝雖然是囊括了這個時代大明海域內的海盜和海商成立的集團,但是這隻是一個鬆散的海盜大聯盟而已。明麵上的十八芝首領是鄭芝龍、劉香等人,但是在暗裏實力最雄厚的卻是福建和廣東的幾個海商家族。

在這個時代,不管是做海盜還是做海商,都需要具備以下幾個條件,一是忠實可靠的人手;二是擁有在大陸組織貨源的能力;三便是擁有造船的能力。

大明之所以海禁政策執行不下去,完全就在於這些世代經營海上貿易的世家大族,在不斷的給這些海盜團夥

輸血的緣故。否則沒有了大陸的船隻人手的補充,再怎麽強橫的海盜團夥,最終也要淪落為海上的乞丐。

滿清之所以能完成大明完成不了的鎖國政策,正是因為滿清弄了一個遷移海邊居民的政策,製造了30裏的無人區的緣故。這種野蠻血腥的手段,一下子就擊中了海盜集團的軟肋。自明亡之後,中國沿海的海盜就再也無法重現明代海盜集團的輝煌了。

為什麽會如此,因為海上作戰就是大船勝小船,快船勝慢船。而造船是一個資源集中化程度很高的行業,光是一項晾幹船材就需要3-5年的漫長時間,更別提造大船所需要的工匠人數和技術要求的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