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節關於零花錢
潘家幾兄弟七嘴八舌的一邊說,一邊就要跑。
就在劉安愣神的這當空,呼啦一下,前廳空了。
“來人!”
劉安一聲輕呼,鐵頭立即就跑了進來:“姑爺,請吩咐。”
“替我送兩封信,一封送到我家中,一封送給嶽母。”
“是!”
劉安快速的寫了信,然後鐵頭捧著就出去了。
剛才和劉安一起回來,見主廳人太多,就沒進來的王曾這時走了進來,坐在劉安的身旁:“聽牆根不好,可聲音大,我走的很遠還是聽到了。”
“挺有意思,是不是?”
“不是,劉兄說的沒錯,十三貫的零花錢已經很多了。和離之前,我若有一百文的零花錢就很滿足,可我隻有七十文。男主外,女主內家才能興旺。”
劉安轉頭看著王曾:“你家旺了嗎?”
王曾臉一紅:“慚愧。”
劉安又說道:“王兄,可知道我兩封信寫了什麽?”
“猜不到。”
“我信中的意思其實是一件事,讓我娘親與嶽母作主,寫一份文書以作契約,我會簽字用印,將我大婚之後,家裏給的,還有我妻的嫁妝詳細記錄,留檔。而且我還聲明,不僅是俸祿,還包括作官所有的賞賜,以及朝廷給的一切補助,都一文不差的交給家裏。”
聽劉安說完,王曾大讚。
“好,劉兄果真是好夫君。”
劉安卻是笑了:“王兄,王曾。別說我笑話你,你這腦袋怎麽考上狀元的。”
“這話是什麽意思?”王曾糊塗了。
劉安解釋道:“將一切寫明,那麽一切就都限定在這其中,那麽換一個角度來說,我將我的零花錢,一文變成一萬文的時候,是不是不需要上交呢?”
王曾更是迷茫了:“這!似乎……不可能吧。”
劉安問:“你說不可能,是指上交呢,還是一文錢無法變成一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