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明之崛起1646

第二百六十四章 三年為期

第二百六十四章三年為期

三、工業及工匠培養。

1、推行手工業的工藝標準化。

2、取消匠籍,實施技術資格認證和技術等級評定。

3、興建新型工場,並建立配套工匠技術學堂。

4、建立並推廣專利法,各州府設置專利司。

5、根據工業規模,新建格致學府和實驗室。朝廷推動格致學普及。

……

四、軍製改革。

1、取消軍籍、衛所,逐步收縮私人武裝規模。

2、新建警察體係,舊式軍隊逐漸轉為警察。

3、兵部改組,推行軍區、參謀、後勤體係。

4、推行野戰軍、地方駐軍模式,軍警分開。

5、軍隊職業化。加快軍校建設,盡快做到所有軍官和主力部隊士兵全部出自軍校。

6、裝備研製、采購標準化,全部采用招標製度。

……

五、促進商業和發展交通運輸。

1、完善貨幣體係,禁止外邦錢幣流通。以金銀為保,落實紙幣信用。

2、將大明貨幣推廣至其他國家,對緊俏物品隻收大明錢幣。

3、建立銀行、保險係統。

4、自商業集中地區起,籌資修建道路,逐步完善路網建設。

……

六、刑部和司法改革。

1、地方行政和司法分開。

2、建立分級上訴製度。

3、改進刑偵係統和警、法獨立。

……

七、廉政和錦衣衛改製。

……

楊廷麟看著這份《發展綱要》心潮澎湃,雖然裏麵大部分內容他都不太明白含義,但他能看出來這是一份極具進取心的革新方案,可見輔政王殿下欲創大明盛世之決心。

實則朱琳渼的發展方案中還有改革稅製和改革官員體係兩項內容。隻是這兩者太過敏感,所以他將其單獨列出,在外人都能看到的版本中並未收錄。

楊廷麟卻在這綱要中沒看到自己最在意的創收的內容,反而到處都是花錢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