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曹節痛哭,劉宏心疼不已,畢竟自己年少即位以來,可信任之人不多,其多與宦官親近,視他們如家人,十分信任他們。
這也是他後來能被他人所左右,活在宦官的蒙蔽之中的主要原因。
兩方後來爭執不下,曹節因痛失其弟,大罵伏完教侄不力。
伏完雖是書生,然此事關伏泉生死,加之曹節辱罵,辱及家族名聲,漢人重氣節,怎容他猖狂,是以據理力爭,兩方言語激烈,就差在殿中大打出手,令得劉宏頭疼不已,
“卿莫哭了,此事還需查清才行,但檀奴殺人不容爭辯,令河南尹即刻查清此事。若真為檀奴複仇而殺,再做他議。”劉宏拍板決定,不做他論。
“諾。”伏完聽後心中一喜,隨即退下,皇帝此言,已是明了,伏泉真是複仇而殺曹破石便有法可救也。
曹節聽後又是痛苦不已,大嚎道:“陛下,此子殺我大漢重臣,怎可如此輕懲?”
他希望憑這熟悉手段改變劉宏心意,然而事與願違,劉宏聽了伏完之言,心中已對曹節有所不滿,深有恨意,根本不聽其言。
河南尹官署,皇帝明旨已經發出,接到朝廷命令的羊陟立案後,便立即審案。
漢代審案是有一套的司法程序,這多虧於法家之功,畢竟西漢初,秦末戰亂遺存下來的百家還很興盛,並未是後來武帝時候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情形,著名的張蒼、賈誼、晁錯等人皆是法家出身。
官署大堂裏,曹節所指派的告劾人已在堂前,伏泉望之,心中驚奇,因為其乃熟人,正是那日從河南尹官署裏撈走綁架他的人。
“告劾”是漢代訴訟不可缺少的部分,亦是開始,一詞有兩層意思。自訴告發曰“告”,即如後世由原告直接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公訴曰“劾”,是指由監察官吏和行政官吏立案追究,漢朝的監察官吏都有“查舉非法”,“舉劾”犯罪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