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山東馬政
“馬政“一詞最早見於《禮記?月令》:“仲夏之月,遊化別群,則縈騰駒,班馬政是月也(指季秋之月),天子乃教於田獵,以習五戒,班馬政。”
該書注曰:馬政,謂養馬之政教也。而把一般的養馬業上升為馬政,則萌芽於商代。
此後,曆代中原王朝因為缺乏大量優秀的戰馬而無法徹底消滅北方的胡族勢力。
要知道在冷兵器時代,戰馬不僅是衝鋒陷陣、克敵製勝極為重要的軍事裝備,同時也是驛站、後勤保障的主要運輸工具,直接關係到戰爭的勝負,以及華夏的興衰存亡!
因此,馬政備受華夏曆代王朝的關注!
到了大明,太祖洪武皇帝也是十分清醒地認識到戰馬的重要性,並且積極推行馬政,曾諄諄告誡中書省臣曰:
“自古有天下國家者,莫不以馬政為重。故問國君之當者,必數馬以對……其下太仆及諸牧監各令修職,毋怠所事。”
因此,當大明剛剛定都金陵、北方各省還未徹底平定之時,明太祖洪武皇帝便令應天、太平、鎮江、廬州、鳳陽、揚州六府,滁、和二州民牧馬。
而到了明軍掃平天下,大明定鼎華夏之後,明太祖更是於洪武四年設立了專職的機構以加強對馬匹的蓄養。
洪武六年二月,大明明文規定了各地百姓代官養馬之法,嚴格製定了各地馬戶養馬的具體數量與孳息數。
例如,洪武二十八年,國朝曾經榜示:“江南十一戶,江北五戶共養馬一匹。“
唐宇用了足足半個時辰的時間,才將大明馬政的始末簡單講了一下,劉君韜對此很是感興趣,聽得非常認真。
接著,唐宇便繼續說道:“練總,最早國朝隻是在遼東和西北各省實行馬政,而咱們山東的馬政是從永樂朝開始的。按照朝廷的頒布的章程,山東各府縣民間養馬有三種形式:種~馬、表馬、寄養馬。民間養官馬,馬戶不僅要保證馬的健壯,而且必須完成戰馬的孳息之額,否則馬戶就要如數賠償。一般的小民小戶哪裏有這麽多的家底?所以,這些馬戶弄不好就要破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