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田稅
“憲和可是言近日我增收田稅之事否?”
“然也。”
劉備在青州的時候,青州經過黃巾混亂,各地士人、豪強大都破敗了,少數幾個留下來的,自家的土地也不多,所以劉備沒有動作。
等劉備占領徐州,徐州這裏世家林立,加上陶謙隻重小人,徐州除了少數幾家還有品德外,其他士人全部隻重個人家族。徐州土地兼並非常嚴重,而且土地兼並的情況越來越嚴重。
這當然是劉備不能容忍的,所以劉備想到了收稅的方法。在青州,因為這些年劉備的治理,加上本身大地主就比較少,所以青州百姓大部分都是中農(家產十萬錢以上),小部分是富農(家產百萬錢以上),而貧農是沒有的。
劉備隻有青州的時候是完全不收稅的,徐州的情況發展出來,劉備就開始向富農和以上的階層收稅。
當然劉備不是像漢武帝一樣算全部家產,家產多的就要收稅,劉備是以田地為本收稅。
青州經過開荒和士兵等分田,中產家庭(家產十萬錢)的田一般在二百畝左右(四頃,漢五十畝一頃,漢一畝是現在一畝的三分之二),富農(家產百萬錢)的田則在十頃左右(劉備規定不允許蓄漢奴,家中勞力減少),隻有少數家族田在三十到五十頃,極個別在五十頃往上。
漢朝很多年的政策,隻有家產在十萬錢往上的人家才有做官的資格。青州百姓最開始非常拚命,就是要將掙到十萬家產,到了中產階層後便有許多人沒了動力(所以大部分是中農)。
劉備按照青州的情況,重新製定了田產稅收。十頃以下不收稅,十到三十頃收2%,三十頃到五十頃收4%,五十頃到一百頃收10%,同時不再發放農業補貼,一百頃往上以每百頃增加10%,上不封頂(也就是說家有千頃,稅收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