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暗流(5)
“我老家,我跟你講過吧?”
“嗯,宛城,你說那兒的臭豆腐很好吃。”
李八月苦笑一下,“警校畢業那年,你去做臥底,我回了趟老家,還差點留在宛城工作。”
“也是在警局?”
“對,但跟墨城不一樣,小地方沒那麽多案子,惡性案件三五年也未必碰上一件,大多都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東家丟個貓西家跑隻狗啊,摩托車搶劫已經算是大案重案。
不過,像宛城那樣治安良好警備鬆懈的地方,正適合逃犯藏身。”
“追逃任務?”吳端問道,顯然他已經提起了興趣。
李八月道:“務必別對我抱什麽希望,我把任務搞砸了。”
吳端思忖了幾秒道:“即便你實習的時候犯了什麽錯,這些年你破的案子,難道還不夠彌補?我保證,無論你做了什麽,我不會對你失望。”
“如果是殺人呢——我的意思是,致人死亡。”
“這些年來,你想起過那件事嗎?”
“經常想,備受煎熬。”
“這就是懲罰,與之相比,外界的苛責恐怕不值一提吧?所以我沒必要鄙視你。”
“你這麽說,我心裏踏實了不少。”
吳端做了個“請繼續”的手勢。
“的確是追逃。
那是個男性逃犯,45歲,年輕時候在老家村裏跟村民發生口角,晚上偷偷拿著鐮刀潛到人家家裏,砍死了一家四口,之後逃逸,一逃就是20多年。
逃到宛城後定居,他先是在工地幹活兒,有前科嘛,怕被發現,不敢跟人起矛盾,夾著尾巴做人,見人讓三分,幹活兒也不敢偷懶耍滑,倒是給自己贏了‘老實本分’‘誠實守信’的名聲。
後來倒騰些工地上用的材料,自己當個小老板,也賺了點錢。
在宛城娶了老婆,還生了孩子。
那會兒正趕上全國範圍人口普查,戶籍部門的民警發現,這男人在當地沒有父母、親戚,而且,他跟他老婆一塊生活了十幾年,都沒領結婚證——有追逃經驗的民警都知道,這種人應該格外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