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梅蘭(7)
“當張雅蘭和楚梅重逢,出於當年曾同生共死的情誼,楚梅選擇將瘋子們組建複仇團夥的事告訴張雅蘭,又或許,幹脆就是她們倆組織創建的瘋子團夥——這個暫時還沒法驗證。
——張雅蘭會入夥嗎?當然了。
在這之前,她或許真如審訊時所說,從沒想過複仇。
可一旦複仇的希望擺在麵前,是真真正正的希望——畢竟,他們計劃的犯罪手法,太有說服力了,於是張雅蘭加入了瘋子團夥。
那麽,她在團夥裏承擔怎樣的分工呢?
我認為是籌錢。
這就跟張雅蘭孩子的死對上了。
她說是港商害死了她的孩子,而那港商說自己是冤大頭,被張雅蘭用死孩子敲詐——我更相信後者。張雅蘭就是為了給瘋子團夥籌錢,而殺了自己的孩子。
孩子一死,張雅蘭拿到了90萬,除了她自己揮霍,還有一部分錢,是瘋子團夥籌集到的第一筆活動經費……”
吳端打斷他道:“沒必要啊,張雅蘭和楚梅的仇人重疊,隻要楚梅完成複仇,就相當於張雅蘭大仇得報,她沒必要加入這個團夥。”
“不一樣,親自參與會有一種手刃仇家的快感——她被李建業等人毀了人生,怎麽可能躲在暗處眼看著別人享受複仇的快感呢?”
“雖然說得通,但是……隻有瘋子?而且還是瘋子邀請了正常人張雅蘭?這……我一直認為,瘋子是被利用的,有一群正常人藏在他們身後。”
“我一開始也這麽想,直到……我意識到這個組織的自律是正常人很難具備的,因為正常人的思維足夠……正常。”
閆思弦聳聳肩,意思是“他也很難用語言描述”,隻能竭力繼續解釋道:“從‘自由殺人’衍生到‘由自由殺人帶來利益’,正常人或許隻需要幾秒鍾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