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瓶中物(19)
“就在接到你的電話後不久,你所在的傳銷團夥就緊急組織了一次大課,無論這是不是你男朋友的王元昌的本意,事實上,他們都已經在著手拿錢跑路了。
你,被拋棄了。”
李江楠很痛快地問道:“你想讓我供出其他人?”
“這是個不錯的選擇。”
“梧桐路工商銀行老家屬院,說是家屬院,其實就一棟樓,1單元2樓4號,王元昌就住那兒。”
與偵聽小組三角定位到的地址一致,隻是李江楠的供述更加詳細。
閆思弦立即將這個地址發送給了負責尋找王元昌的同事。
“還有呢?”他問道。
李江楠搖頭,“我隻知道他。”
“隻知道他?”
李江楠解釋道:“我隻是受他威脅,呆在他身邊,我知道他們在幹傳銷——這不稀奇,我們村裏的人,本來就都是幹這個的。
但他把我帶在身邊,卻不讓我參與傳銷,他的事,不會跟我多說,他隻是為了報複我們。
王元昌這個人,心眼小得很,一點小仇——就是當年他追過我,我拒絕了,後來又跟張維在一起,他覺得沒麵子。
我明說了吧,跟張維打架被他失手打死的人,就是王元昌的狐朋狗友,他那時候就開始找我們麻煩了。
後來張維判刑,王元昌對我的欺負就更是變本加厲,甚至欺負到我父母頭上。
我是不得已才答應跟他在一起的,不然能怎麽樣?報警?我們村的人,有事都不報警,誰家還沒幹過點傳銷的事兒,怎麽報警?有事隻能私了,這是規矩。
我是想等著張維出來的,可事情不遂我願,有什麽辦法……
嗬嗬,人就是賤,我拒絕王元昌,他惦記,我答應了,他又不稀罕了,成天在外麵勾三搭四,反正他錢來得容易,出手也大方,大把大把的小姑娘倒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