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老賴(7)
姑娘姓蘭,單名一個雪字。
這名字頗具瓊瑤風格,所以吳端一下就記住了。
蘭雪十分靦腆,落座之後警覺地四下看看,雖然沒有熟人,但她還是不安,手不停地搓著衣角。
“您有什麽想問的,就趕緊問吧,公司中午吃飯時間有限。”蘭雪道。
吳端放下手裏的三明治,擦了擦嘴,“行,先說說你跟林蔚分手的事兒吧。”
“分手……”蘭雪自嘲似的笑了一下,“我都不記得從什麽時候開始了,光分手就斷斷續續分了快一年。”
吳端有點不能理解。
蘭雪解釋道:“剛開始跟他在一起,是因為他這人挺有意思的,特幽默,再加上長得也不差……
可是接觸下來發現他遊手好閑坐吃山空,是,他家拆遷補償了點錢,但家裏就算有金山銀山,也頂不住他在外頭胡吃海喝地瞎玩啊。
我也勸過他,每次他都答應得好好的,什麽找份工作上班啊,這話都不知道說了多少遍了……後來我看勸也沒用,他這好吃懶做的習慣,也不是我一個人能改變的,我就跟他提分手。
你能理解的吧?警官,畢竟我要為將來打算。”
吳端還真不大能理解,他覺得可能是自己老了,跟不上年輕人的邏輯了,談戀愛不是應該先了解清楚對方的情況嗎,比如是幹什麽工作的,兩個人稀裏糊塗在一起,這算怎麽回事兒?
這就是傳說中的快餐文化?
吳端不禁又想起閆思弦的行為,心裏亂成一鍋粥。
他很快調整好情緒,做出一副“完全理解”的樣子,示意蘭雪繼續說下去。
“我提分手,他不同意,我都不記得提了多少次,反正每次他都跟我鬧,上我們家堵門什麽的,我記得有一次吵架,我想開車走,他直接躺我車前頭,跟碰瓷似的。
您說,就這樣的人,哪個正常的女人能跟他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