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33章推差陰冥經其它
公差房裏頭悶臭得很,案卷彌散出來的黴塵使人鼻頭一陣發癢,噴嚏不斷,不過李陌一也是收獲不小,因為這些舊案實在是紕漏百出。
就在李陌一為自己的收獲而精神大振之時,一名侍衛卻走了進來,朝李陌一說。
“李侍衛,府衙的推差來了,要責問案子,府長大人讓你到花廳去接受比較呢………”
“臨縣府上的推差?”李陌一聽得此說,心頭頓時一緊,而後就什麽都明白了。
難怪蔣大人這麽爽快地讓自己全權負責這個案子,難怪陪堂大人也沒有任什麽異議,難怪吏卒們都用同情的眼光看他。
根據《照律》的規定,府長官邸公人辦事是有時間限製的,小則三日,中則五日,大則十日,到時而不決者,輕者打板子,重則革除。
這個所謂的“比較”,就是到了限定時間,上頭的差員下來視察完成情況,如果不能按時完成,就要對差員侍衛進行處罰。
而差員相對尊貴,又礙於麵子問題,所以這種處罰,通常著落在侍衛的身上,也就是說,李陌一成了背鍋俠。
按照當世的辦案規矩,除非是大案要案,大謀逆之類的案子,否則地方上的案件,通常由府長來署理。
府長將處理結果上報,相當於初審。
如果初審有異議,就可以到按察使司,由差縣大人來處理,算是終審。
為了防止冤案發生,當世的都察院設立差縣,通常由禦吏來擔任,巡視地方,如果有冤案發生,就由差縣來翻案。
錢萬千未被罷黜之前,就是禦吏差縣的職務,也就是專門替百姓洗刷冤案的差職。
如果是連差縣都處理不了了,還可以到京都敲登天鼓,也就是俗稱的告禦狀,由刑部和大理寺來處置,或者三司會審,甚至由帝上親自過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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