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詩名乞巧
筆並不是名揚天下的宣州紫毫,隻是普普通通的兔毫筆。在好筆的人眼中,這隻能算是不入流。但是,當這支筆被陳幼瀾修長的手指握住時,它仿佛沒來由地多了幾分靈動,或許傳說中的“點化”便是這個意思吧。
唐人慣用筆鋒較硬的小筆,陳幼瀾操縱筆尖在紙上飛快地遊走,留下一長串漆黑的墨跡,正是極為清秀的小楷,整整齊齊的,看上去賞心又悅目。
李信邊看邊點了點頭。
陳幼瀾並沒有像那個老儒生一樣邊寫邊念,而是飛快地寫完之後,才極其瀟灑地把寫了詩的紙扔給那位侍女。侍女很是為難,連忙雙手抱著這張寫了字的紙,仿佛抱著什麽神聖的東西,一路小跑著回到胡大娘身邊,想要把紙交給她。
然而胡大娘卻也對這張寫了字的紙避如蛇蠍。好在她慣在風月場裏廝混,臉皮早就練得比銅牆厚,劈頭蓋臉地便罵那位侍女道:“拿給我幹什麽?不知道我不識字?故意要落我胡大娘的臉?還不快拿給秀秀姑娘念!”
侍女立即回魂一般,恍然大悟地在店內無數士子的哄笑聲中跑上閣樓,小心地將陳幼瀾的詩交到了秀秀手中。
李信這才明白侍女為什麽一接陳幼瀾的詩就麵露難色——既然陳幼瀾自己沒有念,那麽侍女理所當然應該把詩念出來,但是她並不識字,所以才向胡大娘求助,然而胡大娘也不識字,所以才有了剛才這一幕。
這會兒正是唐初,百姓的識字率低得可憐,一磚頭扔在大街上砸死十個人,保準九個都大字不識一個,剩下一個還隻會寫自己的名字:丁一一,稍微複雜一點就沒轍。當然,這也是沒辦法。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百姓們飯都吃不飽,哪有心思考慮讀書,考慮階級躍遷的事情呢?
李信正魂飛天外,閣樓上的秀秀姑娘已經默默展開陳幼瀾的大作,念了起來。事實上,早在她剛看清紙上寫了什麽,還未開口之時,她的眼睛就陡然亮了起來,就像黑夜裏一盞跳動的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