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編隊
閔元啟道:“連隊官火兵是十二人一小隊,三個小隊為一旗隊,連旗隊官,副隊官,旗手,鼓手,傳令塘馬,鎮撫,司書,軍需為一旗隊,三個旗隊為一百總,咱們的人估計夠編四個百總,若以後再需增添或去掉何職,到時候再說。”
這般舉措也是和明軍營製相差不多,大明崇禎年間的名將多半是目不識丁,最後一個以儒將自居的毛文龍在崇禎初年就被袁崇煥所殺,其餘左良玉曹變蛟周遇吉賀人龍等輩俱不怎麽識字,祖大壽也不大識字,最多粗通文墨,吳三桂是識字,而且附庸風雅,不過其和毛文龍相差就很遠,更不要提和文武雙全的戚繼光和俞大猷相比了。
將領識字不多,一般是地位到了請幕僚署理軍中文書和對上的公文,奏折。普通的中下層將領卻是用不到這些事,軍中的軍需後勤軍法都是將領隨心處理,大規模的行軍交戰軍需由中樞朝廷負責,地方上總督巡撫兵備道加督糧道一堆人管著,軍中還可能有監軍太監,軍需糧餉軍械分配涉及到太監文官和武將各方麵的分配,重要的是各人一起分潤好處,至於軍中文書流傳公文管理,就是軍中的司書一類的佐吏去做,戚繼光的營中還有大量文職,其餘明軍各營便是一團糊塗,到了明末時將領生殺予奪形同藩鎮,便是更談不上什麽文職了。
閔元啟的設置明顯與普通營兵不同,旗隊的軍需,軍法,文書各職俱全,到了百總一級便設軍需官司書官鎮撫官,對下管理各旗隊的這些職位,對上則可以成立專署的各部門,專門處理這些軍中的輔助事務。
以閔元啟的理解,明軍的營製混亂,龐大的帝國衛所和軍鎮並存也罷了,營製也做不到統一,軍需供應軍械供給也是異常混亂,到崇禎末期,綱紀不存軍法廢馳,不僅是督撫管不了總兵,其實總兵副將們也是得順應中下級將領和營兵的需求,各將對部下多有放縱,連軍法都維持不了,就更談不上更細致規範的管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