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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王大力曆險記(4)

第二百二十四章,王大力曆險記(4)

鄭森到南京匆匆的安排了一下移民的事情,就將主要的事物都托付給了孔璋和馬士英,然後便又去了舊館找李香君。

話說李香君還真是有些手段,在這幾天裏她除了動用了鄭森放在她那裏得,用於聘請文藝人員的銀子之外,還真的從其他人那裏借到了一千多兩銀子。如今鄭森既然回來了,自然要來把這個錢先還上。此外,還有一件事情也需要加以解決了。那就是既然他和李香君的關係如今已經得到了鄭芝龍的許可,繼續讓李香君呆在秦淮河就未必合適了,所以趁著這次過去,也可以去和李香君的養母李貞麗提起此事。

鄭森到了媚香樓,見了李香君,便請出了李貞麗,向她提出此事道:“李媽媽,香君以後跟了小生,小生又不是南京人,自然是要帶著香君回家鄉去的。這一去千山萬水,怕是很難時刻來南京看李媽媽了。若是李媽媽舍不得香君,也可以和我們一起回去。我在台灣有一個劇團,如今蘇昆生師傅正在幫著打理,李媽媽也是知道的。李媽媽若是去了,也不用擔心無聊,正好可以和蘇師傅他們一起**那些小孩兒。小生願意奉上兩千兩銀子,給李媽媽做安家費;若是李媽媽舍不得南京,小生便將這安家費先放在這裏,李媽媽先收著,什麽時候想女兒了,也好當路費用。”

李貞麗自然知道這兩千兩銀子並不是所謂的“安家費”,而是梳籠李香君的費用。說起來在我大明,梳籠一個女子,即使是所謂的“名妓”,也是花不了這麽多的銀子的。《警世通言》中“杜十娘怒沉百寶箱”中的李甲,買下花魁杜十娘,也不過花了三百兩銀子,在原本的曆史上,侯方域梳籠李香君的時候,花用也其實於此相當。鄭森肯給這麽多,一來是因為鄭家有錢,二來也是向李貞麗表示自己肯定會善待李香君。於是李貞麗就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