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魔法門世界

第一百九十五章比賽規則

過了兩分鍾,迎風得到了係統回複的報名成功提示和一套詳細的比賽規則。規則和一般的遊戲比賽基本類似,唯一比較有特色的就是,比賽規定,個人賽選手允許攜帶二十件裝備道具,團體賽選手允許攜帶十五件裝備道具。具體來說,比如迎風要參加個人擂台賽,那麽當他上擂台的時刻,他全身上下所有的裝備件數,加上物品空間內的消耗物資,特殊道具以及備用裝備的總量,必須低於二十,否則不允許上擂台。團體賽每人隻能有十五件。

這條規則讓比賽更加的複雜和富有挑戰性,同時也避免某些藥王或者錢神,靠著自己豐富的藥量堆死對手或是完全依靠裝備數量比賽。裝備和道具是服務於玩家的,而不是讓裝備道具駕馭著玩家比賽。那樣根本體現不出水平,隻能讓玩家成為貨架子一般的角色。

看到這裏,迎風忽然想到那個叫翔鷹的人,之所以委托他來比賽,看中的是知道自己以前是散打運動員,對於裝備道具的依賴要比其他玩家低。會武術的玩家,更喜歡憑借著自己的實力和技術玩遊戲,因為這是他們最適應的遊戲方式。

既然有了這條規則,迎風隻好詳細的選擇自己的物品道具。首先物品空間有一個單位的秘銀,在加上兩個手甲兩個護臂,一個盾牌一個戰爭鐐銬,報複之境,再生胸甲,幻象權杖這十件裝備道具肯定是必帶的。

算到這裏,迎風忽然發現自己的秘銀套裝在比賽裏肯定占了天大的便宜,因為秘銀套裝的很多部件是由許多的小裝備組合在一起的,比如迎風右手的手甲便是寒冰護腕,秘銀手甲,秘銀匕首和冰霜弩箭四件裝備融合成的,但是在係統的默認下,這四件裝備愣是算成了一件。不過這倒也說得過去,因為如今這確實是一件手甲型的裝備,隻要上邊的部件不能拆下來單獨使用,係統就把它們算作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