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皇後啊,功在社稷
舉朝上下,皆盯緊了太極殿弘仁閣。
第二次封駁,不可想象;但不封駁,同樣不可想象。
若與楊文長易地而處,思來想去,最後也隻有一個字——難!
次日——第二道手詔頒下之次日,萬眾矚目之中,揭盅了——
門下還是封駁了!
朝野再次轟動!
門下顯然沒有任何“削草”“焚草”的意思,封駁文書送往中書的同時,底稿便已經流傳開來了。
對於這個稿子,倒是有不少人給點了個讚:
語氣婉轉而立場堅定,情、理並茂,典也用的好,好文章!
那句“王者可私人以財,不可以官”,尤為警句。
也有不以為然的:宋娥的典,用的不好!
宋娥的山陽君,等同列侯,何某的五品散職如何可以相提並論?若順帝退一步,封宋娥以“美人”“充衣”啥的,左雄、李固還會“切諫”嗎?
其實,拿“美人”“充衣”擬散騎侍郎,都嫌高了些,散騎侍郎,應該擬於“良人”“長使”啥的嘛!
所以,擬於不倫!
可是,順帝之立也,宋娥與其謀,這份‘舊恩’,亦非何某之於皇後可比哦!
那可不一定!何某於皇後,說不定有保駕之功、救命之恩呢?——還不是由得人家自己來編?
你別扯了!何某多大年紀?哪來的機會給他“保駕、救命”?這份“舊恩”,當然是上一代的事情!你沒看見手詔中說皇後“追思先君、留念故人”嗎?皇後是替賈公閭還人情來著!
……
無論如何,第二次封駁已成事實。
所有人都認為,這一回,帝後不能不下這個台了,所可議者,隻是如何下這個台而已——
怎樣做,看起來才不大丟麵子?
這個回合,終究是楊文長贏了!
此人果決而堅忍,今日之位勢,並非幸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