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無奈道:“這也不能怪人家,小林有一刀正捅到人家的動脈,流了不少血,搶救了半天才搶救回來,聽說光搶救費就花了快十萬了。還有後續的治療費用,再加上人家又想要點補償……唉!”
【魅】:“呃,看主播的這個叔叔,感覺就是個老好人啊!”
李嬸:“那他們也不能一開口就要幾十萬啊,這讓咱們上哪兒弄這麽多的錢啊!嗚嗚,我的命怎麽這麽苦啊,嗚嗚……”
葉新綠:“這種事該賠多少,得視傷情來定吧,咱們應該先去探望一下那個傷者,跟大夫詳細打聽一下情況。”
李叔:“我和你嬸子白天已經去了醫院,那孩子確實傷得挺重,臉色慘白慘白的。”
臉色慘白並不能說明什麽吧。葉新綠覺得這個李叔幹事貌似有點找不到重點,所以就道:“明天我去醫院看看他……”頓了頓,問:“小林呢?”
李嬸哭道:“他已經被警察帶走了,說要調節好了,傷者同意不起訴,他們才能放人。”
葉新綠看著李叔李嬸,目光幽幽的。警察會這麽決定,那個受傷的肯定是傷得不重啊,沒到刑事案件的程度。她深覺這李叔李嬸都是一對老實人,肯定是被唬住了。
第二天葉新綠起了一個大早,給學校老師打了個電話請假,就由李嬸跟著,一起前往醫院,中途她給對方買了點禮物。李嬸嫌她買東西買得太貴了,一個勁地埋怨,葉新綠也隻是安靜的聽著。
“唉,歡歡啊,沒想到你工作以後性情好了不少,以前聽我嘮叨,早就一臉厭煩了。”李嬸說到後來,突然來了這麽一句。
呃,通過李歡的記憶,確實可以知道她對這個嬸子實在沒什麽好感。李歡還未成年,就算經曆的事比別的同齡孩子多些,比別的孩子懂事,但年輕氣盛,不可能麵對李嬸整天吵罵又碎嘴的潑婦性子會無動於衷,不然她也沒必要去ktv賣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