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歌身著褐甲草裙,提著重新緊固了刀柄的白牙,站在黃金玉石山主峰頂端,身上幹淨整潔,再無絲毫異味。
出乎高歌的意料,大當康凶獸竟失去了蹤影。
一連三天,高歌在方圓數百裏閃電般搜索了幾遍,就是沒有發現它的身影。
高歌知道,大當康就在這裏,絕對不會逃走,但這樣巨大的身材,竟然能藏得這麽密實,由不得高歌不佩服。
高歌一心練功,最少半年沒有來這裏查探,不知道大當康是藏了半年,還是知道自己來了,才開始隱藏埋伏。
高歌寧願相信它是發現了自己,才隱藏起來,但心底隱隱的寒意,卻理智提醒高歌,大當康可能是早就藏起來了,就在某個角落裏蹲著,準備對自己一擊必殺。
這種心性與隱忍,才是一隻洪荒凶獸應有的表現。
高歌站了一會兒,山下各處遊動覓食的野獸毫無異常,遠處大湖邊又變得熱熱鬧鬧,一切都很正常,但這種正常卻是最大的不正常。
大當康究竟在哪裏?
高歌不敢再四處遊走尋找,這樣幾乎是在給大當康送菜,前麵三天的遊走,居然沒碰到大當康,實在是運氣,高歌不相信好不容易光顧自己一次的運氣,還會繼續呆在自己身邊。
高歌伸出左手,在白牙上輕輕一抹,手掌中出現一道口子,冒出數十滴鮮血,手掌肌肉蠕動,封住了傷口,血液不再外流。
伸出白牙,挑了一滴血液,向著北邊一震,血液變成血霧,山風吹過,融入風中,被吹向大湖那邊。
來吧!
大肥豬!我在這裏!
高歌可以肯定,大當康凶獸絕對會記起自己的血液味道,他第一次聞到自己體味時,應該就夾雜在自己的血液味道中,如此刻骨銘心的味道,怎麽可能會不從記憶中提取出來呢?
過一會,高歌就甩出一滴血液,十幾滴血液甩出,高歌相信,整個山下應該都會布滿自己血液味道了,甚至到大湖這百十裏,隻要嗅覺靈敏,也一定能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