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賢看向那些被綁著的、臉色煞白的人,冷笑一聲,“各位,謝軍說的可對?”
“大人饒命啊,銀子我們不要了。”一時間九人全都跪了下來,真的被嚇壞了;雖然仙域不興下跪,可這一次真的不得不跪了。
逃離一個月就要充軍,這逃離十年,還不要砍腦袋!
“大人大人,不是我們想要逃,而是隊正郭洪將我們遣散的,他好坐吃空餉啊。”
“是啊是啊……”
一時間大家開始喊冤起來。
“本官知道!”李賢不怒自威,“所以,不會太過追究。但是私自逃離十年,依然該罰。每人杖刑五十。就在這裏打。”
宋興五人取過木杖,也不敢留手,劈裏啪啦的打了起來。五十杖打下去,就算眾人都有一點修為也扛不住,個個皮開肉綻,眼看著三五天內是無法走路了。
可雖然挨了揍,這九人反而很感謝感激李賢——打了板子,意味著過去的罪責已經被注銷,不用害怕別人追究了。這手胡蘿卜和大棒策略,李賢用的堪稱完美。
“宋興,你去通知他們的家人,來領人。三天後來報道。”
終於第二天早晨的時候,宋興五人就開始忙了起來,在剛剛修複好的衙門牆壁上張貼法律——這是宋興五人連夜抄寫和校對的。還有一根根綁著綢緞的銅棍樹立在律法旁邊,看起來頗有幾分森嚴的法度。
宋興帶頭,看到周圍不少圍觀的人,立即大吼起來,“各位鄉親們聽好了,大人有令,從今天起,北區治安恢複。具體法律條令已經張榜公開,為了防止大家不知道,我誦讀一遍。第一,內城從戌時末(21點)到寅時末(淩晨5點),禁宵。第二,不得在街道策馬傷人。第三,不得聚眾打架。第四……”
一條條念了出來,足足有三十多條,幾乎關乎到所有日常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