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尋情仙使

第四十二章 優柔寡斷

當天晚些時候,師季峰被放了出來。

他離開,慣例是要交保的,還要有保人才行。

但是院務室李室長直接表態:咱修院又不是官府,要交什麽保?給我放人!

這話有道理,修院確實不是官府,不具備要求交保的資格,但是他這麽要求,又有點出格——不交保,將來出了事算誰的?

於是安保們要求李室長簽字,說宋院長問起來,我們也好有個交代。

李室長不肯簽字,明明不需要交保,我簽個毛的字!

那你去跟宋院長說一聲唄,有人說怪話了,宋院長覺得你說得有道理,我們當然就放人了。

打死李室長,他也不敢去跟宋嘉遠說這個事。

他插手安保,已經是越界了,宋院長可以當不知情,但是他敢上門去找的話,宋院長打斷他兩條腿,別人都沒辦法支持他——趙院長都不能說什麽,欺人太甚了。

所以他說,我就要你們放人,安保是宋嘉遠分管的,我院務室就不能管?

院務室當然能管,本來就是淩駕同級單位的存在,管理整個修院的事務——不合情理,但是合乎規矩。

安保們也沒轍了,那他得交抵押金,還要賠償李永生的損失!

想都別想,放人就是了,李室長不跟他們討價還價。

安保們也火了,既然這樣,我們將人移交官府了,你去跟官府說去,好吧?

修院裏這點事,大家願意在內部消化了,本來是一個象牙塔一般的存在,不要讓外麵的蠅營狗苟,影響了修院內部。

有人執意要破壞規矩,那就經官唄,你跟官府怎麽說,是你的事兒,不關我們的事兒了。

安保們頂得太厲害,李室長也沒轍了,他可以勒令安保放人,但卻無權阻止對方將人轉交給官府。

說良心話,經官他也不怕,但終歸是多了道手續,多了點麻煩,還要付出點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