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師網有規定,法師受邀請進入其他法師的世界必須簽訂契約:在任何情況下不可傷害對方,不可故意破壞對方世界的環境,不可超過停留期不歸還,不可威脅對方,不可引誘對方,不可鼓惑對方,不可……林林總總大概好幾百條,總歸一句話:打工仔,別想搞我的公司。
同樣的,這份契約對邀請者也有一樣的約束效果。總歸一句話:老板,我隻是打工,別想搞我。
更加任性的。
一旦邀請者或者受邀者發現情況不對,馬上可以撕毀契約,瞬間驅逐來人或者自我返回大圖書館。撕毀契約沒有太大影響,隻是自動回收簽約‘報酬’罷了。
這一次。
唐士道接受的任務,對方要求會治療術,簽了約就能獲得5點法力報酬……噢,稻草人要坑1點,唐士道到手隻有4點。契約內容是:幫助對方走出地底迷宮!時間上由對方掌控,但陪行時間最長不會超過三個月,超時等於自動完成契約。陪行期間不得偷懶,除非法力枯竭,否則必須在對方的要求下進行治療。
簡單點說。
三個月內跟著對方,一有空就放治療,然後就沒你事了。
簽完契約。
唐士道馬上收到‘報酬’5點原始法力,稻草人也馬上拿走1點,扔下一句話:“如果你覺得不夠安全,可以先買點防身法術。對方無法傷害你,但迷宮內可能有東西傷害你。”
“謝了,給我一本召喚烏鴉。”唐士道擁有無限施放的天賦法術轉世重生,不可能會死。
想到要組隊,貌似不好在雇主麵前無限複活。
天賦法術能不曝光就絕不曝光!
召喚烏鴉沒多少攻擊力,貴在可以探路。這法術也不貴,2點原始法力。召喚類施放跟購賣點數相同,召喚數量不能超過自己的法力上限。自己現有5點法力和火神信仰1點,合共6點,二三召喚就是上限3隻烏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