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言沉默了……老實說,對於與世界為敵他心裏是拒絕的。
我有工作有房,有個漂亮女朋友能每天ABCD,有個熟透的女上司美美的在我眼前晃**,聽說小雨還有個看著我照片流口水的癡女閨蜜……這其實挺爽的對不對?
仔細想想,我的生活其實過得不錯!然後我矯情了想獲得點兒超能力,讓自己不那麽平凡,就這麽點兒期待……但你突然跟我說我身懷重寶,某些用目光就能碾死我的家夥在苦苦尋找,躲到天涯海角都沒用!
那我該怎麽辦?我也很絕望啊!
“匹夫無罪,懷璧其罪”這個道理,理智一點兒的都懂,沈言更是一清二楚。如果那重寶是塊石頭,他肯定找個懸崖丟掉——從此天大地大,跟我沒關係。可尼瑪這個重寶就是我自己,那該怎麽破?一想到被人抓住,免不了要抽魂鞭屍,剝皮剔骨,沈言的心就拔涼拔涼的!
切片藝術被你們搞成屠宰現場,還能不能有點兒科研精神?
至於說打,怎麽打?
如果說對方是銅鑼灣雙紅花棍,沈言自信回家苦練兩年詠春,腰插兩把張小泉,說什麽也能把對方操翻!可現在的情況是,就算潘妮沒說沈言也知道,要麵對的真正敵人不是黑衣人小Boss,而是那些站在他們背後的神祇和傳奇強者——這全都是修煉了數萬年,乃至數十萬年的老甲魚!別說人家不可能給你幾十萬年的時間追趕,就算給你,你進步的時候人家也沒站著等啊。
就像我們知道的蓋茨、馬克紮伯、小馬哥這些人,他們每天不是忙工作就是在工作的路上。那些能站在巔峰上的人,全都是既比你有錢又比你努力的家夥!
“要不找個地方躲起來?反正我這輩子就一百來年……”
然而當他碰觸到潘妮的目光時,沈言感到一股發自靈魂深處的羞愧!“我可以苟且,可潘妮怎麽辦?雖然她說自己是一件武器,但在我眼中,她是活生生的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