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嵐知道烈日的武器,十方俱滅破魔槍,也就是他手上一直握著的那根文明仗,史上第一件體外使用的S級機械義體。
視頻上從沒有過多展現過他如何用這武器殺人的過程,因為烈日出手很快,而且有意躲避攝像頭跟蹤,保存自己戰鬥的核心秘密。
真要動手嗎?張嵐已經可以感覺到烈日的殺意,他看了關於烈日全部的視頻,早就知道什麽時候他想殺人了。
張嵐的左手自然的放在了腰間,那是距離蝰蛇左輪最近的位置,而開膛手則是耷拉在沙發扶手上,那是距離血蚺唐刀最近的位置。
“37.6秒。”烈日眨了一下眼睛說道。
“什麽?”張嵐不解。
“幹掉你的時間,37.6秒。”烈日已在腦海中過了一遍全部的戰鬥過程,“我會在3.2秒的時候砍下你的開膛手,6.5秒的時候斷掉你7根肋骨,期間你有機會開兩槍,一槍會擦傷我的臉,一槍會打穿我的右手,不過沒關係,我依然可以將破魔槍插入你的心窩,看著你死在4步外。”
“我設想的過程和這不一樣,你殺不了我,因為你不了解我。”張嵐硬撐。
“人是一種有趣的生物,我們擁有語言、信念、義氣,還有為之努力奮鬥的東西,但是放到戰場上時,這些都是狗屁,我不需要了解你的過去和現在,我隻需要看懂你的呼吸,算出你的肺活量,看你走路,算出肌肉韌性與爆發力等級,看你的眼神知道你的反應速度和視覺界限,看你的動作知道你的戰場經驗。”
“從我18歲起,我就沒有遇見過幾個1V1需要花30秒以上解決的對手,你很強,和我栽培的亞瑟在武力值上可以相當。”
“可你很猶豫,你不太想殺我,因為我死了,解決不了核心的問題,我隻是一個引子,將一些矛盾點提前釋放了出來。你很清楚,禍根是目前逍遙城的統治,民不聊生的經濟,高壓的附稅,還有不把人當人的暴政,你可以殺多少人?”張嵐質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