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人命都能論斤賣的年代,沒有什麽東西是花錢不能消費的。
別說逍遙城隻是一塊法外之地,就算是7大集團裏的區域總裁也是明碼標價,隻要你能給得起稅金,你就是任何地方的王。
貧民一邊罵狗官不仁,一邊又四下借錢,隻為在這權力裏分一杯羹,可笑,卻又無可奈何。
洪伯可以理解張嵐不惜代價也要混份差事的原因,畢竟身為一名被霸王集團通緝的逃犯,不混進體製內,隨時都有可能被勢力出賣,一不小心就招人暗算,拿去換錢了。
50萬可保他快活一時,但一份官位卻能保他周全一世。
“你想為官?你可知逍遙城的官不比集團裏的管理層,在逍遙城的官,沒有合同製,沒有節假日,說到底,也隻是逍遙王的家奴。為逍遙家生,為逍遙家死,文官均為昔日跟隨逍遙王建城時的元老後裔,是權貴,不可動搖。唯一接受常人介入的隻有武將,是要上戰場搏命的差事。”洪伯奉勸道。
“我生來不知父母為誰,活到今天,3分運氣,7分搏命,習慣了。”張嵐平靜道。
“行,我給你這個機會,卡我收走,一級武官幹起,月俸不過萬餘。如果你指望因為救過伊麗安小姐會獲得優待,那你真的想太多了。”洪伯接過張嵐手中的水晶卡,收回了袍子下。
“等等。”張嵐突然道。
“小子,後悔了嗎?”洪伯會心一笑。
“不是,隻是好奇問問,在逍遙城,從一級武官到大將軍,一般要幹多少年?”
張嵐說得洪伯一驚,都說不想當將軍的兵不是好兵,但一進來就想當將軍的兵,不是瘋了,就是吃錯藥了。
“逍遙城武官共分十等,1級武官隻為最初級的十夫長,管理一個馬前卒的小隊而已。要想當逍遙城的大將軍,也就是最高十級。每3年可參加晉級考試一輪,就是說你哪怕命好過天,最少也需要幹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