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已經開始暈了,張群雖然快要抵達目的地,但饑餓帶來的暈眩卻不得不讓他停在村口的路邊,強撐著在不那麽幹淨的溪水裏用手捧了點水喝。
可水到底無法緩解饑餓,低血糖帶來的暈眩讓他幾乎無法站立,快兩天的時間了,他唯一有過的食物就是昨晚上的那包泡麵,身體已經快要透支。
“喂。”
突然,一隻胳膊在他身後拍了拍他的肩膀,接著一碗還冒著煙的蓋澆飯被遞到他的麵前,香味刺激著他的神經,讓他的口水瞬間就布滿了口腔。
“離我遠點!”
但下一刻,他想起了剛才身後那個人觸碰了自己,他知道如果不在一分鍾內讓那人離開,恐怕世界上又要失去一個熱心的人了。
他真的不喜歡這樣的自己,因為他總是會讓好人死去,這讓他感覺罪大惡極。而歸根到底,隻是因為好人在幹一件好事罷了,那些該死的卻從來不會去管落魄的他。
“吃吧。”
張群怪怪的回頭看了一眼,發現身後站著一個吊兒郎當的男人,他的表情沒有任何詫異,就在那麽站著。
“離我遠一點!”
再次一聲敕令後,張群劈手奪過那碗蓋澆飯,竄到了五十米外,蹲在地上開始呼哧呼哧的吃了起來。
“喂,小心燙。剛買的,書上說經常燙傷口腔,會導致口腔癌。”
猴爺也是奇怪,一碗郊區飯店裏抄來的蓋澆飯有那麽好吃?說實話,猴爺真的吃不下去,那裏頭的白菜就跟特麽六十五歲的老雞一樣,那肉在下鍋前也不知道用嫩肉粉抓抓,炒出來簡直跟鞋帶一樣,看著就倒胃口。
可就這樣的東西,這個家夥居然吃的如此香甜,要不是飯盒不好消化,猴爺認為這家夥一定會把外頭的殼子一起吃下去。
看著張群蹲在路邊可憐兮兮的吃東西,猴爺摸摸腦袋,兀自笑了笑,開始還以為會是怎麽樣的人呢,後來才知道是一個可憐到連飯都沒的吃人家夥。明明他隻要往銀行一站就能有大筆鈔票啊,沒錢就去搶啊!總不能因為不違反法律就把自己餓死是吧,真是夠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