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邱明再“路過”那家福利院的時候,看到那家福利院門口有著許多工人,正在對房屋進行修葺。
邱明很滿意,至少那個院長肯定沒有完全貪墨了那些東西,至於最後為孤兒院花了多少,回頭再來了解就行。
在回家的路上,等紅綠燈的時候,有個中年婦女快速走來,一張傳單,塞到了窗戶縫裏。邱明放下車窗,將傳單拿進來,打算回家的時候丟掉。
他隻是隨意的掃了一眼,整個人就愣住了。一家畫廊的宣傳單,明天有一個畫展,主題是十二生肖。這些本都沒什麽,不過就是噱頭罷了,湊齊十二種動物的畫太容易了。
可是為什麽那張白虎的國畫,看著有些眼熟呢?邱明想了下,好像是他那天在飯店畫的,隨手就留在那了。
自己的作品能夠被展出,邱明其實有些高興,但落款沒有邱明的名字,反而是蓋了一個別人的印章,這就讓邱明很不爽了。
啥意思,冒名頂替啊?拿我的畫,給你漲人氣?
邱明決定,去那個畫展看看,這畫能要回來還好說,要是畫廊不給,那就別怪他用一些非常規的手段拿回來了!
第二天上午八點,邱明就下樓吃飯,開車去了畫展的地方。畫展的地方有點偏,不過也在江北,對邱明來說倒算是近的。
半個多小時後,邱明就到了畫展場地附近,找個地方將車停下,邱明拿著宣傳單去買票。如果是之前,別說是買票看畫展,不要錢邱明都不去,他就欣賞不來。
九點鍾,邱明排隊進去,人並不是特別多,但是進去之後,邱明才發現場地真的非常大,裏麵還有很多人,其中一些穿著打扮都像是大款的,很明顯不是買票進來的,或者說這些人才是畫展方所真心要邀請的人。
一幅畫少則幾千塊,多則十幾萬,甚至幾十萬,哪兒是普通人能舍得消費的。普通人家掛一副工藝品畫就算不錯了,這些都得瞄向那些有錢,且喜歡被人認為自己有“藝術氣息”的富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