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些新出現的想法之中,季華很敏銳的捕捉到了最為關鍵的一點,那就是該文明生命個體的平均壽命。
“如果該文明個體壽命高於一千年的話,耗費四十年時間進行一次星際航行還有可能,如果該文明個體壽命低於一千年,那麽四十年的時間,對於該文明來說也不算短了。”
當然,一千年隻是一個粗淺大概的分界線,就算按照一千年的壽命來算,四十年仍舊占據壽命的百分之四。以人類文明個體壽命八十年時間來算,百分之四的壽命就是三點二年,這個時間仍舊不算短。
那麽……耗費相當數量的壽命,僅僅是為了來太陽係一趟,幫助一個自己從未謀麵的文明?這不合理。季華不相信宇宙有這麽美好。或許因為文化和道德理念不同的緣故,不同的文明的選擇不同,但無論如何,不應該大到不求回報的付出百分之四壽命的地步。
生命,以生存為第一需求。換句話說,生命的任何行為都是為自己或者族群的生存而服務,至少,生命的行為不應該和自己或者族群的生存矛盾。
而很顯然,如果該文明個體生命的壽命不夠長的話,它們耗費四十年時間到達太陽係來幫助地球文明這個行為,就和自己或者族群的生存產生了矛盾,至少也是產生了不良影響。
那麽就有了兩個解釋,第一個解釋是,該文明的壽命足夠長,科技足夠先進,四十年的時間對於它們來說僅僅隻是一瞬間。它們不介意用這一瞬間的時間來幫助一個弱小的,陷於困境的存在。
第二個解釋是,該文明的壽命不夠長,科技也不夠先進。四十年的時間對於它們來說也很長,但太陽係這裏存在它們足夠感興趣的事情或者東西。這讓它們認為,它們值得付出四十年的壽命來這太陽係一趟。
又或者準確點來說,它們認為到太陽係來這個行為對它們的生存有利,至少是有可能對它們的生存有利。它們有所求,所以才會到太陽係來,它們的目的並不像是它們所宣稱的那樣純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