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十二歲從警校畢業,成績優異,雖然當時還是一個菜鳥,但因為在很多案子中有突出的表現,很快就得到連續晉升的機會。刑事案件組的大隊長對我很有賞識,認為我以後必定能成大才。但我讓他失望了。二十六歲的時候,我被踢出警局。那是一次重大事故,在處理一場綁架案的過程中,我因為酒後執勤,做出了一些愚蠢的決定,最終導致人質重傷,差點一命歸西。
我從十六歲開始飲酒,嗜酒如命,喝酒對我來說從來不需要理由,這深得我的混蛋老爸的遺傳。不過從那以後,我雖然仍舊是酒不離手,但卻從來沒有喝醉過了。
我年輕時所學的一切本領都與警察相關,離開警局我變得一無是處。幾經輾轉,我開始依靠在警局裏的一些朋友和社會上的人脈網,開了一家“張氏信息資訊中心”,就是我現在幹的私家偵探。
當然,這一行並沒有電影中所表現的那麽驚險刺激,這其實是一份相當乏味的差事。我所處理過最多的案子是婚外情,也就是抓小三,富婆們很舍得在這上麵花錢。其次,我的主要收入來源是信息買賣。我常常能夠通過各種關係來弄到各種客戶所需要的信息,商戰中的對手,政敵的把柄,黑道的恩仇,這些信息我都可以得到,轉手賣給其他別有用心的人。
但是,這一行也是有風險的,你發不了財,而且還隨時都有可能受到恐嚇、威脅、利誘、毆打,各式各樣,但我並不害怕,怕,就不要幹這一行。如果有小混混來找我的麻煩,那我回在他的下巴上狠狠地來一拳讓他回去找他的老大。私家偵探這樣的灰色行業你必須黑白通吃。幹這一行是違法的,這一點毋庸置疑。
見到崔瑩之後的第二天,我著手開始了調查他那個失蹤的丈夫。在當今社會,想要找到一個人十分容易,滿大街的監控攝像,各式各樣的身份驗證,銀行的存款在哪裏被取走,數之不盡的線索在加上正確的推理方式可以讓我輕而易舉地找到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