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日之後,在揚州鬧市上,包括巡鹽禦史在內的兩淮鹽使司大小官吏數百人被斬首棄市,都轉運使胡亭路則被暫時拘禁在梁琦處,聽候崇禎的處置,不出意料的話他會繳納巨額贖銀後被安置回老家。
所有犯事官吏的家眷本該流放夷州,但半路上便被鹽商們從押解的官差手中偷偷贖了出來,也算是了卻了他們和鹽商之間的一段香火情。至於揚州府向朝廷報備時有很多理由可以搪塞過去,比如押解路途上,船隻突遇風浪沉沒,除了官差之外,所有犯官家眷全部溺水身亡。
至於這些人的新身份,有鹽商出麵,揚州府上下自會給她們另辦戶籍,姓名改掉就行。鹽商們會將這些家眷安置在自家的產業裏,對於家大業大的鹽商們來講,不算什麽大事。
這件事上也看出,鹽商們雖然自私貪婪,但還沒有泯滅人性,仁義之心還在。
預想中的民變並未發生,得知朝廷的政策後,鹽商們迅速派人攔截趕來的灶戶,並向他們解說清楚。
本以為以後要沒了飯吃的灶戶們對朝廷的方略自是雙手讚成,紛紛興高采烈的返回各自的鹽場,這次出門權當出來遊玩好了。
被裁撤後的轉運使司衙門成了新建的鹽務局駐地,一同入駐的還有錦衣衛揚州千戶所,梁琦成為第一任千戶。
按照朝廷製訂的章程,原兩淮轉運鹽使司轄下的鹽場全部歸鹽務局管轄。鹽務局設鹽務使一人,正四品;正五品副使一人;正六品提舉兩人;正八品鹽倉吏目四人;各鹽場設大使一人,副使兩人,皆是不入流的職官。
新的巡鹽禦史由督察院委派,也是在同一個衙門裏辦理公務。
每個鹽場派駐錦衣校尉十人,有一名小旗帶隊,以便防止灶戶私自向鹽商出售私鹽。
這樣督察院,戶部,錦衣衛三個部門之間起到了相互監督的作用,有效的預防了鹽務局可能出現的貪墨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