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氏兄弟的爭執半點不為外人知曉。
還是那個小院,暖和的房間裏忽的灌入一股寒氣,卻是陸謙歸來,推開了房門。
手中執著一塊皮子在針線翻飛的潘金蓮,聞聲抬頭,接著便急忙把手中針線皮料放進簸箕中,站起身來服侍陸謙。
陸大寨主早已經習慣了這一切,張開雙臂,叫潘金蓮取下外罩和佩刀,自己走步桌前,就要坐下時候看到了那小幾上簸箕裏已經做好的皮球。
這已經不是昨日大如籃球的模樣了,雖然外頭蒙得牛皮一般無二,如今的卻變成了足球大小。
前世的陸謙就是一個球迷,雖然自身不見踢球,對球卻真的喜歡。
他認為山寨裏終日訓練也不是個事兒,可山寨中也的確難見到娛樂。如今可不是滿清中後期,說書唱戲的遍地都是,現在是北宋,說書這一行業剛剛發展,可還遠沒有後世盛行。戲班子更是聞所未聞。那章台楚館的女子,唱曲是唱曲,與戲班子則是完全不同模樣。
前者還要日後再說,後者是想都不想。這就讓陸謙不得不想出個於一幹嘍囉們解悶的法來了。角抵相撲,這是其一;軍中較技,是其二。那麽其三,也便是真正的休閑娛樂,陸謙就想到了球。
梁山廣大,陸謙本是要籃球、足球一起上的。他找來幾個親衛,指點他們將洗淨的豬腸、羊腸等物吹滿氣後係緊,將這些灌滿空氣的腸管塞入事先用皮料縫製的空球內,空隙處塞滿蘆絮綿絮,最後把外皮縫上,一個籃球便做了出來。潘金蓮的女紅手藝還甚是不錯的。隻是那籃球的彈跳效果頗為不好,達不到陸謙的要求,於是便退而求其次,將球體收縮,做成足球大小的樣子,勉強能夠滿足踢足球的需要。
在此時的中國,踢球【蹴鞠】是一項全民普及的嬉戲,下到黎民,上到官家,人人都愛踢上一腳,高俅那老賊不就是靠著踢一腳好球,得以幸進的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