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戰國野心家

第十三章 天誌明鬼聚眾氓(四)

適心說,這當然是玉米。

玉米當然是玉米,但此時不能叫玉米。

正如麥,到底為什麽會有這樣的名字?但叫的人多了,麥便成了麥。

諸夏重玉,大爭之世亦有荊山卞和獻玉的美談,叫玉米最是適合。

但對於心懷野心的適來說,最適合的名字反而是最不適合的。

這東西不能隻是個可以讓更多人不挨餓的玉米,還得趁機擴大墨家的影響,以便將來推廣開的時候擴大影響。

思考半天,胡謅道:“這叫墨玉。墨家之玉。”

“墨玉?”

蘆花小心翼翼地捏起那枚玉米,覺得這玉字用的極好,若是用麻線穿在一起,掛在耳垂或是墜於脖頸,未必便比不過那些士女的翠璫。

可這墨子卻用的極不好,愛不釋手地看了半天,嘟噥道:“這明明是黃色的玉,怎地是墨色的玉呢?”

“墨家不以金玉為寶,而是以救濟天下為寶。那奇人說此物高山荒涼之地尤可種植,讓天下少受饑饉之苦,正是救濟天下的寶物。在我墨家眼中,就如同王公貴族眼中的玉一樣,都是傾城之寶,因此叫這麽個名字。”

“是墨家之玉寶,而非墨色之寶玉。”

胡謅之後,又拿出幾枚胡蘿卜的種子,這一次便其貌不揚了,可適接下來的話卻讓葦驚的半天沒有合上嘴。

“這叫鬼指。世人都以為鬼藏於地下,這東西長成後就像是手指一樣,其色如肉,欣長如指,藏於地下,是天鬼舍棄了手指贈與天下之人的。”

蘆花一聽這話,嚇的叫了一聲,下意識地躲到了適的身後,不敢再看那枚其貌不揚的種子。

葦也咽了口唾沫,不想接下來的話讓他比聽到鬼指之名更為驚怖。

“這鬼指要是種好了,一畝可產十石甚至二十石。雖然不能當做粟黍,但饑荒之時可以救命,而且脆甜如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