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封府衙左堂內,包拯正在審理範明仁狀告富貴橋關撲店一案,堂外看審案的百姓擠得裏三層外三層,站在最外圍的百餘人根本看不到大堂,但依舊不肯離去。
唯一離開的人是富貴橋東主張堯承,他覺得在這裏應訴有失身份,便全權委托吳大掌櫃代表關撲店應訴。
事實上,原告和被告都不需要出麵,而是他們各自委托的訟師出麵陳述。
大堂上兩名訟師唇槍舌戰,鬥得十分激烈。
郭訟師的聲音比較高亢,指責對方的語氣十分嚴厲,他是想從氣勢上壓倒對方。
“我們都知道買關撲的規矩,單子一分為二,關撲單給客人,底單留在關撲店,同時關撲店要進行記錄,有這麽嚴密的手續,範官人怎麽可能訛詐你們?但你們不但關了舊曹門關撲店,原來的掌櫃也不知去向,這分明就是不想承擔這筆高昂的關撲賠銀,居然還說範官人訛詐你們,簡直是無恥之極!”
富貴橋關撲店委托的訟師姓王,也是京城很有名的訟師,經驗豐富,善於抓住實質。
這位王訟師很清楚關撲店確實有些理虧,從常理來看,關撲店確實有點站不住腳,他們不該關掉舊曹門關撲店,也不該換掉那名掌櫃,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麽回事。
不過他抓住對方沒有確鑿證據,也沒有證人這一點做文章,畢竟常理是常理,律法是律法,官府不能靠常理的判案,必須要有證據和證人。
他振振有詞道:“俗話說,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很一種人明知道一些事情不能做,但他偏要去做,就像我們都知道,冬天汴河水麵不能走人,很容易冰裂落水,每個汴京人都知道,這是常識,但每年冬天還是有人會落水淹死,同樣的道理,我們都知道關撲票做假沒有用,但你就能保證,真沒有人做假票來領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