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護國公

第二一四章 這就很尷尬了

“你的想法還是不錯的。”

正當外麵禦街上那些舉子,在防暴彈的毒煙和淨街虎的大棒下一片鬼哭狼嚎的時候,楊慶已經和坤興公主一起在接見張煌言了。

當然,公主繼續當擺設。

張煌言勇敢地麵對他。

其實這時候張煌言並不大,二十多歲還不到三十,這個在兩都淪陷後麵對無可挽回的局勢,卻依然抵抗二十年,最終被俘後不肯跪著死,坐著受斬首之刑的孤臣,應該算是一個真正值得尊敬的。至少他比黃宗羲,毛奇齡這些人強得多,甚至就是顧炎武這些人也無法與他相比。

他做到了至死不屈。

“我會取消錦衣衛的擬罪權,不過審訊權肯定要保留,大明又不隻是錦衣衛一家,絕大多數衙門甚至如戶部之類都有參與審訊權,有時候還可以單獨審訊,單純審訊這一點錦衣衛沒有什麽可改的。但擬罪權就隻能歸一家了,這一家應該是大理寺,其他包括刑部和都察院在內,都沒有對犯人的擬罪權,隻有大理寺可以定罪。大明的司法製度肯定會改革,都察院專職檢舉,大理寺審案定罪,刑部管理刑獄,這才是最合理的。其他除了軍隊內部有軍法處單獨執行軍隊內部法律外,涉及民間的案件,都必須移交大理寺審訊來定罪並交監國核準。”

楊慶說道。

明朝所有衙門都有參與審訊權。

哪怕就是禮部,工部這些機構都一樣可以在皇帝下旨後,參與三法司的審訊,尤其是戶部,兵部這些,甚至可以和都察院單獨審訊。

這樣的例子並不少見。

君權時代製度沒有什麽規範,理論上皇帝說什麽是什麽,大臣齊心協力可以用製度的羅網限製皇權,但如果皇權鐵了心要無視製度,那麽大臣也沒什麽辦法的。君臣二字已經明確雙方關係,君對一切都有決斷權,他可以更改法律,也可以更改製度,大臣隻能接受,除非他們造反,否則終究還是沒什麽卵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