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文官相當好做,如果足夠牛逼還可以威脅太後什麽的,譬如範仲淹韓琦都幹過這類事。韓琦的腦殼尤其鐵,幹的最多。
如果足夠窮,貪汙也不是什麽罪。譬如名臣藤子京就鬧了個很大的經濟問題。
他任慶州知州兼環慶路安撫使時候,有禦史彈劾他利用職務之便,公款吃喝十六萬貫。對此藤子京沒否認,且中央派人來查賬前,老藤把花費名冊燒了。這是因為他不想鬧成大醜聞,牽連出另外一群參與吃喝的貴人。
藤子京時期的十六萬貫,算購買力等於後世的兩億不到吧。一個戰區邊境省委常委級建製的機構、公款消費了個一兩億它當然是個問題,在大宋卻到不了什麽地方。最主要是因為他裝逼把賬目燒了、對抗調查。
所以大宋怎麽處理他的呢?貶官為“鳳翔府知府”,降了半級。
大宋文官免死又牛逼就體現在這些地方。
但唯有一條高壓線是:不能有冤假錯案。否則不是貶官那麽簡單,那會變成和狄青一樣的刺青臉。
這些總結起來就是大宋的政治特點。
任何事物有利就一定有弊。
大宋司法上的嚴謹和鄭重,有點類似於後世那套“寧可錯放一千也不錯判一個”邏輯。這個邏輯很好。但它也實際成為了官員節製地痞混混的枷鎖。
所以自由的大宋地痞強盜土匪也是曆史上最多,基本隻有後世的美利堅可以一拚。其原因之一就在於訴棍政治,讓法官不敢輕易糾察問題人物。
這也是美利堅到處是吸毒黑鬼拿著槍突突突的緣故。既然法製了,既然自由了,黑鬼口袋裏藏著槍自由的站在街上,明知道他是搶劫犯兼毒販,拿他咋整呢?調查他或者限製他、需要十幾個司法手續審批,其中包括但不限於黑人官僚參與的政治層麵博弈。反過來,黑鬼掏出槍來把路人幹掉隻需一個念頭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