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嬌陳,裴旻一開始就存著一點點的愛慕之心:那秀麗的姿容,無雙的琴技,足以讓任何男子為之傾倒。
隻是他以事業為重,作為二十一世紀人,也不想那麽早結婚。古代又沒有戀愛一說,感情一事也就耽擱了。
但是經裴母的催促,又跟嬌陳有了深入的接觸,對於這位身懷絕技的佳人,好感大生,漸漸從愛慕轉為了喜歡,願意與之共度一生。
今日兩人相處,氣氛適當,時機也是到位,這才有了求娶之事。
嬌陳應答的如此爽快,實在讓裴旻心中歡喜。
迫不及待的回到府邸,讓管家寧澤準備錦帳、綢緞,明日便交予嬌陳,也將此事告訴了裴母。
裴母已經勸了裴旻好幾回了,得知他終於行動,自然高興萬分。
至於嬌陳的身份,裴母倒是沒有在意,反而滿意之極:一方麵她自己也是歌姬出身,深知個中的身不由己。再說嬌陳還有長安第一名伶的頭銜,才子配佳人,本就是天造地設。
裴母喜道:“那我兒打算什麽時候迎嬌陳姑娘進門,納妾宴是大辦還是小辦?”
裴旻毫不猶豫的道:“當然大辦,不怕娘親笑話。孩兒確實傾慕嬌陳姑娘,不願委屈了她。擇個吉日,請些親朋好友,好好熱鬧熱鬧。”
裴母自沒意見,笑道:“大辦也好,為娘正好閑得慌,喜宴娘親自把持,安排下人操辦。吉日我兒看著選,記得找個媒婆訂契,禮法不可廢。”
“孩兒明白!”裴旻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格外高興。
跟母親商議了納嬌陳的細節,裴旻方才離開裴府,往禦史台去了。
禦史台裏雍州府衙的範宇已經等候多時,兩人一左一右坐在堂上,展開對殺手謝的審訊。
最初殺手謝還出於對自身職業的操守,決口不吐一字。
結果禦史台的刑法一上,殺手謝一刻鍾也沒堅持住,大叫著“招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