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山縣城縣衙。
縣令甘槐猶如熱鍋上的螞蟻,來回走動著,半晌終於停住,看著自己麵前的十餘人道:“都這個時候了,別還老是眼巴巴地看著本官!本官也想不出辦法。別藏著掖著了,有什麽辦法盡管說!”
“縣令大人,為今之計,隻有縣裏和在座的諸位都出點血,湊夠打動那女匪首的銀兩,看能不能買贖一下。讓她半年內不要進攻本縣。”一名鄉紳模樣打扮的人站出來道。
“那女匪首聽說是蘇三的遺孀,前兩年不是跟隨太平軍離開廉州府了嗎?怎麽又回來了?”
“你還不知道?聽說太平軍又打回廣西了!省城桂林已經被攻占了。”
“好了,現在先別說那些沒用的!王老爺,你說的出銀兩買賊匪不來攻城的辦法能行嗎?還有,不說傳出去丟了朝廷臉麵,要是賊匪獅子大開口或者是收了錢又反悔,我們又當如何?”甘槐喝止眾人的議論,轉頭問先前出主意的鄉紳。
“如今還有什麽別的好方法麽?當初廣東水匪攻打橫州,橫州知州出白銀一萬兩,水匪便退卻。”王鄉紳回答道。
“這麽說來,我們隻少也要湊齊一萬兩銀子才行。正好各位老爺都在,大家就說說看,各自分攤多少吧。”甘槐無奈,隻能攤派下去。
“……”
“各位老爺都不願說,本官就自作主張。王老爺,你家大業大,而且這個主意是你出的,你就帶個頭,認捐一千兩。”
“張老爺,你家在縣城郊外不遠,賊匪要來攻打縣城,最先受害的便是你家。你也須盡力,就捐八百兩。”
“……”
“各位老爺,明天一早,就必須將現銀準備好。本官和王老爺今天便各自派人,去找那女匪首商量。”
……
靈山三隆鎮,一名英姿颯爽的少婦,身披黃綢披風,站在大院的台階上,卻正是太平聖軍的蘇三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