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永曆四年

第五章 交易

第二天一早,王江和陳文便聯名下達了處罰決定。

老營的那幾個小吏,斬首示眾,妻子沒入官府為奴;監守自盜的伍長,革除軍職,斬首示眾,鑒於其背叛妻室在先,其妻室判回本家,腹中子嗣不得使用其姓氏;軍需官齊秀峰,監管不力,杖責五十,罰俸三個月,革去軍需官職務。

本著懲治貪腐這個共同的目的,王江和陳文共同商議決定了這一應的處罰決定,老營的小吏和那個監守自盜的伍長處罰本著嚴厲二字的原則,為的乃是為他人戒。

本來王江準備將那個伍長的妻子一樣沒入官府為奴的,但是陳文卻表示了反對,怎麽說那女子也是個孕婦,這使得他怎麽也下不去手。所以最後的結果就是送會娘家,隻是那伍長的子嗣無論男女也不會再使用他的姓氏,算是讓他從名義上斷子絕孫了,至少在古人看來姓氏不能傳承下去和斷子絕孫也沒什麽區別。

至於齊秀峰,他本身雖然沒有參與這場貪汙弊案,但是作為軍需官是要負監管不力的責任的。杖責、罰俸外加革職,看起來要輕上很多,可是光杖責那一項大抵就能要了這個文弱書生的半條命,其實也差不了太多。

行刑的同時,俞國望等人也相約著來到了大蘭山明軍的臨時營地。

其實他們各自的駐地距離並不是很近,與這片臨時營地也遠近不一。隻是如四明山一帶奉王翊為盟主一般,天台山的明軍同樣奉實力最強、處事也最為公道的新昌伯俞國望為盟主。此番陳文兜售清軍武器,正趕上這些明軍將領在俞國望的駐地商討局勢的對策,倒也招引到了更多的客戶。

兩廂見過禮後,陳文並沒有急著請這些客戶吃飯,也沒有直接帶他們去檢驗商品,而是把他們帶到了一間收藏特殊戰利品的房間。

此次前來的明軍將領有七八人之多,除了紮營於不遠處鎮子上的俞國望以外,陳文隻見過當年和俞國望一起舉兵反清,後來分立一營的金湯,其他的天台山明軍將領他一個也沒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