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宇天是個非常神奇的人,最起碼在沈黎看來是這樣。
他喜歡笑,每時每刻都帶著笑容,老師們喜歡他,他也聰明,和沈黎這種不會人際交往的人不一樣,他能哄的每個人眉開眼笑,然後獲得一係列特權,他是一個‘完人’,是一個符合所有人想象的最美好最優秀的人。
他說:我想成為英雄,一個大英雄。
在沈黎眼裏,這份‘完人’就像是一張紙一樣單薄,沈黎不會說謊也不懂玩笑,這個世界在他眼裏很透明,他認真的觀察這個世界,這個世界也在認真的反饋他,所以他也能很輕易看出曹宇天的虛假。
但他們依舊成了最契合的人,即使性格南轅北轍,專業天差地別。
因為他們都是一樣的人。
沈黎抓住他的手把他推出去,“別做小動作。”
“放心吧,我還沒有無聊到讓你再睡過去。”曹宇天抬起手來表示自己什麽都沒做,臉上的笑意不減,“我們真是好朋友,十年過去我還是覺得隻有你才能懂我。”
“抱歉,這十年在我這裏沒有絲毫意義,我在睡覺。”
“所以這才難得,你曾經給你師弟進行基因嫁接的事情我知道了,真是不錯的想法,或者說隻有你才能想出這樣的方法。”
“非常正確!”曹宇天的語氣變得狂熱,“沒錯,這就是人類進化的關鍵!”
沈黎微微挑眉,“人類進化的關鍵?”
“對,不同於其他生物,人類的身體是一個充滿雜質的地方,它可以承載其他生物的基因,就像是你做的那樣,把其他生物的基因融入進人類的身體中,人類就會出現更進一步的進化!”
“比起進化患上基因病的可能性更大。”
“哈哈,是啊,但你不是成功了嗎?我可真想和你在這裏好好討論這個話題。”曹宇天笑著,接著他收起笑容,眸子裏倒映著沈黎的身影,他說:“但看上去你不太想和我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