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思明昨晚在酒吧喝醉了,一個人。
酒吧服務生給薛晨打電話的時候,薛晨正要睡覺,接到電話,二話不說打車去酒吧把人扛了回來。
早上沈思明醒過來的時候,薛晨已經去上班了,桌上留了一張字條:我去醫院了,早飯在微波爐裏,自己熱了吃,備用鑰匙在鞋櫃第一層,出去的話記得帶上。
沈思明揉了揉脹痛的腦袋,把微波爐裏的早餐吃了,爬回**繼續睡覺,明明睡了一晚酒已經醒了,他還是沒一會兒就睡著了,印象中,這是他這麽多年來睡得最舒服的一覺,是任何高級大床真絲絨被都帶給不了他的那種舒服。
再醒過來的時候已經下午四點多,他起床洗了個澡,從薛晨衣櫃裏找了套幹淨衣服出來換上,上衣湊合,褲子有點短,好在現在流行九分褲,看上去還挺時髦。接著,他給薛晨發了條短信,說晚上要請他吃飯,讓他在醫院等他,然後揣上鑰匙,神清氣爽地出門了。
這就是薛晨收留沈思明的全過程,對薛晨來說是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情,但是沈思明說要感謝。
行,感謝就感謝吧,一頓飯而已,他薛晨又不是受不起。
“是你請我吃飯嗎?那主隨客便,吃什麽我說了算?”
沈思明無所謂,“你說吧。”
“我想吃首都烤鴨!”薛晨大聲道。
沈思明問:“要我帶你打飛的去首都嗎?”
薛晨道:“為什麽要去首都?我們醫院隔壁飯店就有賣啊,我同事他們吃過,都說好吃。”
說到烤鴨,薛晨眼睛亮晶晶的,甚至還舔了舔嘴角。
挺可愛的,沈思明不自覺地笑起來,“這裏的不正宗,下次帶你去首都吃。”
“打飛的麽?”
“坐火箭。”
“嘁,”薛晨瞪他,“把我當三歲小孩哄呢?”
“你以為你比三歲小孩好到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