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沉默了一會兒,薛深打開麥克,先做了個自我介紹,解釋了一下顧平聞臨時有急事的情況,然後……
“我給大家講個故事吧。有一天,張三在同學聚會上喝了很多酒,所以讓他的女朋友開車回家。路上,女朋友車技不行,把前邊一輛車給刮蹭了。交警過來讓挪車,女朋友挪了半天,都挪不到正確的位置上。張三著急之下,自己坐上駕駛座去挪車,啪,把停在路邊的警車給撞了。”
彈幕炸了。
『然後呢?老師,然後怎麽樣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笑到全小區的音控燈都為我照亮,樓下電動車紛紛報警,方圓十裏的公雞都開始打鳴!』
『這老師今天怎麽不念法條了?我失眠三天三夜沒睡,就等著來直播間睡覺呢。』
薛深掃了眼彈幕,問:“最後,你們猜張三被定了什麽罪?要怎麽判?”
彈幕沉默了一瞬。
『交通肇事?』
『不對吧,這個應該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好像……』
『那……妨礙公務??』
『學法律,好像還挺有意思的噢。』
『我把鏈接扔到我們班級群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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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兩千,還差得太多,薛深在心裏歎了口氣,開口:“張三最後被定了危險駕駛罪。”
『啊對!他喝酒了!!』
『那我要是當著警察的麵喝酒,警察怎麽知道我駕車之前是不是喝酒了?』
薛深拿起保溫杯喝著茶,還豎了個大拇指:“好辦法!酒駕被查的時候,見到警察現場喝一瓶白酒,跟警察說——對不起我沒酒駕,看到您太緊張了才想喝瓶酒壓壓驚。”
彈幕一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可是——”薛深話鋒一轉,“這能規避法律嗎?當然不能。按照司法解釋最新的規定,如果張三在被查酒駕的時候現場喝酒,其飲酒後的血液酒精含量達標的,也應該認定為醉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