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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反骨

年薪兩千五百萬,簽四年,願意嗎?

麵對這個問題,左正誼的第一反應不是願不願意,而是有點想笑。

笑他自己,滑稽得像個小醜。

事到如今,他已經明白了,選手和俱樂部之間的關係其實和談戀愛差不多,愛得更深的那一方是輸家。

但戀人也難保不會有分手那一天,一旦感情的鏡子出現裂縫,他再看周建康和許宗平,信任一絲不剩,滿心都是懷疑——

從八百萬到兩千五百萬,翻了三倍還不止。

在他們眼裏,他到底是值錢還是不值錢?玩鬧似的,從始至終對他有過一絲誠意嗎?

從三年到四年,多增一年又是為了什麽?

三年的合約已經夠長了,像他這種正處於巔峰期的年輕選手,誰會願意簽一年以上的合約?誰不為未來考慮?

簽短約是為自己留後路,也能爭取更多的話語權,有一種威懾力:如果在這裏待得不順心,下賽季我就離開。

反之,簽長約不僅意味著沒有後路,也會喪失話語權和自由:不管順不順心,反正走不了,遇到什麽委屈都隻能忍著,忍到死。

以前左正誼不在乎這一點,是因為對WSND抱有絕對的信賴。

現在摘掉那些一廂情願的情感濾鏡,從談判的角度考慮,許宗平為什麽要在三年的基礎上再加一年?無非是想告訴他:加薪可以,但你要讓渡更多話語權,你要更聽話。

如果左正誼在乎錢,這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條件。

兩千五百萬實在不低了,世界冠軍在EPL也就這個價。

但許宗平糖裏摻砒霜,要買斷他的整個巔峰期,把他牢牢捏死在自己手裏。

這不是讓步,是另一種威脅,左正誼聽了之後怒火中燒,霎時間心痛得幾乎有點恍惚。

直到昨晚,他還抱有一絲僥幸期待,正如傅勇所說,周建康和許宗平絕對不肯放他走,他也清楚這一點,所以他期待著,他們會怎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