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的事就很順利了,在畢慶春和東海人的“勸說”下,程從傑順從地簽署了一係列協議,其中一份是獻土歸宋的協議,程畢二人都簽字花押按了手印,還蓋上了知縣大印。
當然這隻是個幌子,是用來要挾他們的籌碼。正戲是之後的《東海即墨友好通商條約》,列明了之前和畢慶春“談妥”的幾條,還有一係列注意事項和附加條款,都是由饒文輝這個前律師親自起草的,絕無漏洞。不過寫這麽詳細其實也沒什麽大用,現在他們的把柄握在東海人手上,東海人想幹什麽他們還能反抗?
隻是東海人並不想把他們逼得太緊,萬一撕破臉狗急跳牆,引來了別地大軍討伐,那東海商社還真對付不了。再說了,索要過多戰利品,東海人也消化不了,這些條款裏,真正重要的,是可以在即墨範圍內自由招募勞工而不被官府盤查的權力。
人口才是東海最重要的資源,地盤並不太重要,第三條索要的那些土地,隻是提前在法理上占下,現在東海商社並沒有直接施行行政管理的能力。
就連之前畢慶春為保命而“獻出”的程從傑的私財,東海人也並沒有去強取,隻是強行賣給程從傑一個玻璃白酒瓶,換了他價值2000貫的銅錢和貴金屬。程從傑摸著那個晶瑩剔透的瓶子,頗為驚喜的樣子,居然還支支吾吾詢問能否再買一個,被韓鬆一眼瞪了回去,然後把價格提升到了3000貫。經由此事,史若雲對封建統治階級的腐朽本性有了更深切的認識,決定回去督促非金屬組進一步加快對玻璃製品的研究。
簽訂協議之後,東海人幹脆要在程宅“借住”幾天,程從傑沒辦法,對下人們吩咐了一番“今天的事誰也不準聲張”,讓他們準備一些酒菜,請東海人吃飯。
幾名義勇隊去廚房“幫忙”,實際上是在監視廚師們。不過他們本來也沒下毒的心思,隻是有些驚慌,心不在焉地做了幾道菜送了上去,味道一般,但吃的人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無所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