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委任戚文長為大明北鎮撫司司長,此狀。崇禎二百三十七年四月三日。”
說起來,朱富貴倒是想要正兒八經搞張聖旨來冊封戚文長的。
畢竟這是自己親自任命的第一個下屬。
奈何吃了沒文化的虧,朱富貴提著毛筆踟躕了半個小時,也不知該怎麽寫這個聖旨。
係統裏麵上網倒是可以搜索到一些聖旨的照片,但參考價值不大。
而且除了個別簡諭,聖旨這玩意都寫得辭藻駢麗,根本不是朱富貴能寫出來的。
後來實在沒轍了,朱大少爺一拍腦瓜,想到了某光頭校長千裏轉進小蛙島後,給大陸廣大山賊馬匪朋友們發的委任狀。
能接這些委任狀的,自然都是腦袋不靈光的大老粗。
委任狀的內容自然就寫得淺顯直白了。
朱富貴就喜歡直白。
於是戚文長手中就有了這麽一封加蓋大明皇帝印的拚接玩意兒。
事急從權,一切從簡,戚文長也不疑有他,將委任狀珍重地貼身收著。
按照舊製,錦衣衛分南北兩司,北鎮撫司“專理詔獄”,可以自行逮捕、偵訊、行刑、處決,不必經過一般司法機構就能定人生死,可以說令人聞風色變。
而南鎮撫司,才是主管偵查情報的。
但在朱大少爺這邊,才不來管你這個。
在十九世紀複辟大明已經是逆曆史潮流而動了,還想把明朝的政治體製原封不動地穢土轉生?
那朱富貴覺得自己幹脆也找一棵歪脖子樹吊死算了。
在朱富貴的概念裏,鎮撫司暫時的任務就是幫他幹雜活。
至於以後嘛……
北鎮撫司自然是管北半球的事情,南鎮撫司自然是管南半球的事情。
完美!
……
朱富貴給了老戚一大堆後世的贗品古董,自然不是賞賜給他個人的,也不是讓他拿去變賣換做軍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