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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彈劾陛下苛待功臣

不過也不能光看到好處看不到壞處。

在場的人也都知道,這件事情有好處也有壞處。

對於文官來說,好處就很簡單,這是一項可以增加收入的事情,朝廷有了錢就能夠辦更多的事情。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朝廷有了錢,那中飽私囊都要容易很多。

可是壞處也有,那就是關於免稅的事情。

在大明朝有三類人能夠享受免稅的待遇。首先一類人就是皇親,分封到各地的藩王以及他們的後世子孫;第二類人就是勳貴和勳戚,他們的莊田都是免稅的;至於第三類人,就是他們這些讀書人,或者說是讀書人之中的士人集團。

雖然三類人免稅的地方不一樣,但是大家這些年做的事情都差不多,那就是盡可能的侵吞土地、隱匿土地。

畢竟根據朝廷的規定,稅並不是無限製的不納。無論是皇親國戚,還是勳貴勳戚,亦或者是各地的士人,免稅田都是有限額的,說白了就是你家有100畝地,限額10畝不納稅,剩下的90畝依然要納稅。

可是時移世易,大明朝200多年了,很多規矩都已經被廢掉了。就比如說這個規矩,隱匿土地就是大家常幹的事情,說白了就是我們家所有的田都不交稅。

當年張居正改革的時候,重新編定魚鱗冊、清查全國的土地,把那些隱匿的土地掃出來不少,這樣才增加了大明朝的收入。

張居正的改革之中,這一點是正確的。一條編法雖然被鑽了空子,但多少也還是有可取之處的。

隻不過張居正改革過去了這麽多年,張居正自己也躺下了,朝廷的一切早就變得不一樣,大家不交稅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侵吞田地的賦稅、侵吞山礦之利、侵吞食鹽之利,可以說,這些人早就把事情做絕了,大家從某個程度來說算是利益共同體。

現在如果要征收莊田稅的話,勳貴勳戚交了,皇親國戚也交了,那就隻剩下一個士人集團,會不會有點顯眼?